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至到2008年7月3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达到跌幅限制,且累计偏离值超过15%。根据《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
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二)公司2008年6月25日公告了本公司召开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2008年7月4日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自下个交易日起停牌,2008年7月7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日。
(三)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
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者该事项的有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
标签:股权分置 交易所 上市公司 深圳 投资者 新股 衍生 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