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7月2日,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110,00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3%)通知,该公司原质押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的本公司81,008,266股限售流通股和3,491,734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解除了质押,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武威
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7月2日,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61,702,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通知,该公司原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的本公司47,745,454股限售流通股和6,984,546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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