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年度股东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7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程利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14,095,4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1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095,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095,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095,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095,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095,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49,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反对0股;弃权332,100股。

  7、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095,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08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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