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19日10:3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军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1,706,81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45,927,500股的41.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青松建化 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算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08年度预算草案》;

  4、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9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9,511,300.00元,剩余114,470,374.61元结转下一年度;

  5、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9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6、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60万元;

  7、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8、经表决,101,706,81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李在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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