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5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
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昌植先生、王秀宏女士、吕桂霞女士已在公司连续担任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不能再继续连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姜昌植先生、王秀宏女士、吕桂霞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李秀林、朱雁、郭淑芹、陈永丰、毕焱、李明、高真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毕焱、李明、高真茹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董事会就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请予审议:
1、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2、因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注册号升位,将公司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