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航天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7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5,220,06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51.6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9,065,895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47.9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54,165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7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二)审议并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2007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08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08年4月22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00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42.97万元,同比增长4.85%;营业利润10,950.30万元,同比下降16.83%;实现净利润8,791.91万元,同比下降23.80%;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6,761.40万元,比2006年增加72,733.29万元;总股本16,500万股,新增股本2,100万股。股东权益101,213.30万元;每股净资产6.13元;
净资产收益率8.69%;
每股收益0.56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中和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正信审字(2008)第4-121号
审计报告确认。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书》(中和正信审字(2008)第4—121号)确认,200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429,741.35 元,营业利润109,502,999.83元,净利润87,919,058.41元。
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87,919,058.41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77,778.13元,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7,077,778.13元;加上以前年度(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49,939,553.92元,2007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703,056.07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在对公司2008年度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投资者期望等进行综合考虑后,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以上含税),共计66,000,000.00元;另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165,000,000股增至330,000,000 股,资本公积金由536,211,021.45元减少为420,711,021.45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7,703,056.0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方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贵州航天朝阳电器厂、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岭
化工厂、贵州航天凯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未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
上述关联股东放弃对本议案的投票权后,本次股东大会参与本议案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592,450股。
为提高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效率,及时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总金额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8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全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800万元,并授权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票9,592,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592,450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贵州航天朝阳电器厂、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岭化工厂、贵州航天凯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未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
上述关联股东放弃对本议案的投票权后,本次股东大会参与本议案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592,450股。
经审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贵州航天风华精密
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压缩空气供用协议》、《空调冷水供用协议》、《
热水供用协议》、《供用水协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签订《水、汽供用合同》、《转供电合同》。其中,公司与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达成的水、电、汽供应结算价为:电费结算价格为供电局供电单价+分摊费用(人工费用、维修费用及厂房设备折旧费用);水结算单价为2.8元/吨;压缩空气结算单价为0.638元/ m3(不含税);空调冷水结算单价为0.615元/ kw.h(不含税);热水结算单价为1.29元/kw(不含税)。上述费用公司按实际用量每月向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结算一次。
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达成的水、电、
蒸汽供应结算价为:电费结算价格为供电局供电单价×1.1;水结算价格为1.65元/吨;蒸汽结算价格为134元/吨。上述费用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按实际用量每月向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结算一次。
同意票9,592,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592,450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水、电、汽关联交易协议内容,请投资者阅读公司2008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预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华旃航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旃”)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含子项目投资额)作以下调整:
募集资金项目(苏州华旃)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苏州华旃)子项目投资额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万元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华旃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阅读公司2008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梅岭化工厂进行了回避,未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表决。
关联股东梅岭化工厂放弃对本议案的投票权后,本次股东大会参与本议案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8,871,985股。
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4号文)核准,2007年4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100万
新股,募集资金41,892.04万元(净额),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中的21,892.04万元用于“投资组建贵州航天林泉
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林泉”),建设精密微特电机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开发、生产的精密微特电机产品包括军用微电机、特种电机及民用永磁直流电机等三大类产品。2007年6月公司完成对子公司贵州林泉的投资。
根据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公司特种电机、民用永磁直流电机产品的生产计划利用贵州林泉现有生产厂房、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产品生产能力。但由于贵州林泉生产厂区位于贵阳市主城区(云岩区)内,城市发展规划限制了其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扩张,加之近期当地政府拟对其所在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对项目建设构成了直接影响。公司需要对该项目的生产场地进行重新落实。
另外,公司特种电机产品的开发拟通过原贵州林泉控股企业
上海林泉先锋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泉先锋”)的平台进行。因上海林泉先锋电机有限公司主业务之一是为了给高速磁悬浮进行配套,由于磁悬浮项目一直未获得国家认定,影响林泉先锋实现预期的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2007年10月经林泉先锋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贵州林泉从林泉先锋减资退股,退出所持有的林泉先锋50.22%的股权。贵州林泉从林泉先锋减资退股后,造成原拟由林泉先锋承担的特种电机项目的开发等业务无法实施,为此,公司需要为该项目寻求新的实施地点。
为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公司
管理层积极落实募集资金项目新的实施地点,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国内多个项目实施备选地点进行考察论证后,初步选定昆山市作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的实施地点。经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投资组建了昆山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电机”),并由昆山电机向昆山市国土管理部门申请购买145亩工业用地,用于公司发展特种电机、复式永磁电机、高压电机业务。公司和子公司贵州林泉合计持有昆山电机83.33%的股权。2008年4月昆山电机取得了上述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鉴于昆山电机土地储备能够满足公司开发、生产特种电机、民用永磁直流电机产品的需求,并且公司与昆山电机其他股东已达成合作意向。经审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特种电机、民用永磁直流电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贵阳市云岩区变更为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昆山电机厂区内;同时将贵州林泉开发、生产特种电机、民用永磁直流电机产品使用的募集资金9600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注入昆山电机,由其承接实施上述项目。昆山电机增资完成后,公司和子公司贵州林泉合计持有昆山电机96.67%的股权。
同意票78,871,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2,717,82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有关情况,请投资者阅读公司2008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第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等业务, 审计费用为33万元。
同意票85,2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79,065,8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154,165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进行了年度述职,并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07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苏东林女士、史际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其委托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怀谷、史际春先生、苏东林女士2007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08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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