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
鑫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8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8年5月10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
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
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实际每10股派0.9元),共计派发红利19,110,00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27日。
2.除息日为2008年5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8年5月27日下午
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8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 咨询地址:浙江杭州临安锦城镇街道琴山50号 咨询联系人:周群林,吴卡娜 咨询电话及传真:0571-63807806、63759205,0571-63759225(传真)
六、备查文件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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