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8年4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现对2007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行根据《关于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薪酬的决议》,为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提供薪酬;根据《北京银行薪酬制度》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根据本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为职工监事提供报酬。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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