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2008年5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递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2008年5月9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通知文号为:公司部函[2008]第12号),已于2008年5月9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本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531-86935106  传真:0531-86935105

  地址:济南市顺河街176号商业银行大厦31层

  邮编:250002

  特此公告。

  山东惠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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