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所伪造证券给国家主席、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主题词:南航权证(580989) 伪造 单位犯罪 保全冻结
主席、人大代表:
非常不幸,我们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单位违法犯罪伪造有价证券的侵害,上海证券交易所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120亿份,涉案金额240亿元,为了阻止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单位犯罪行为,请立案调查,并给与书面回复。
事实和理由:我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南航权证是南方航空公司控股股东南航集团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改对价的补偿证券)。发现所购南航权证(580989)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为谋
取巨额暴利,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违法伪造的。及我所购买的南航权证(580989)不是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违法伪造的南航权证(580989)。《证券法》第二条三款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根据证券法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具体要求由本所另行规定”。现在并没有见到上交所这个另行规定(权证创设规定),上交所在没有权证创设规定的前提下,开始进行权证的违法伪造活动,出台《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通知》。随后出台《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航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权证创设规定,权证创设没有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伪造有价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只是提供证券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证券的保管、结帐。网上交易仅仅是节约纸张,减少交易成本而已。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权证创设实际上是利用网上交易公开伪造有价证券。真正的南航权证凭据应是南航公司印制,落款南航公司,并加盖南航公司印章。南航权证凭据由购买人持有。现依法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南航权证原始凭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无视中国政府,违背社会公德和企业道德,为谋取巨额暴利,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120亿份,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上海证券交所公开违法,公开造假,公开抢劫,公开犯罪,侵吞了240亿中国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导致众多受害者负债累累,流离失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采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利用网上交易公开创设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最无耻公开抢劫。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为维护正义有效制止上海证券交所单位犯罪活动,为以后世界民众不再受到上海证券交所单位犯罪活动的侵害,请中国政府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南航权证单位犯罪行为专案审判法庭》,对上海证券交所单位犯罪行为进行公开审判。希望通过审判惩治罪犯,通过审判教育世人,通过审判伸张正义,通过审判依法治国。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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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021334382 国人老谢
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