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已成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华西证券已不适宜担任公司保荐
机构。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股权分置改革、定向增发保荐机构,聘任帅晖先生、李丽芳女士为
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帅晖先生,招商证券
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首批保荐代表人,CFA II,拥有10年的投资银行经验。曾负责并主持
华海药业 IPO、南京港IPO、沪杭甬
H股增发
A股、华能澜沧江20亿元资产证券化、
上港集团 整体上市第三方牵头人及多个股改及并购项目,参与
天津港 再融资、
海鸥卫浴 IPO、珠海蓉胜IPO、
海翔药业 IPO。目前正负责多个IPO项目。拥有深厚的证券投资及投行业务的理论基础,在新经济模式及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李丽芳女士,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战略客户部负责人,经济学硕士,首批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8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主持
广州药业 H股增发A股、
京山轻机 再融资、
精伦电子 IPO、国光电器IPO、
安徽合力 再融资等十余家企业的发行上市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实践经验。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标签:A股 H股 安徽 保荐代表人 电子 股权分置 国有企业 会计 机构 精伦电子 天津 投资银行
品种:(000568)泸州老窖 (000821)京山轻机 (002040)南 京 港 (002084)海鸥卫浴 (002099)海翔药业 (0576.HK)沪 杭 甬 (0874.HK)广州药业 (163105)新 经 济 (600018)上港集团 (600332)广州药业 (600355)精伦电子 (600521)华海药业 (600717)天津港 (600761)安徽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