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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在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以及合作银行全力配合下,截止至2007年9月30日,东海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 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等九家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已完成全面上线工作。东海证券所属营业部合格账户客户均已纳入第三方存管系统。

  我司曾于2007年4月17日、7月26日、8月10日、9月12日、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清理公告》、《东海证券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上线的公告(1)(2)》、《东海证券关于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的公告》、《东海证券关于停止传统人民币资金存取业务的公告》、《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休眠账户和不合格账户进行规范管理的公告》,并于10月8日起停止了原独立存管银证转账业务,所有合格账户客户只能通过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服务进行资金存取。

  东海证券提醒投资者:

  1、通过批量转换方式上第三方存管系统的合格账户客户务必在2007年11月30日前,到您的开户营业部完成第三方存管签约确认手续,以免因为逾期未签约影响您的资金存取。

  2、未上第三方存管系统的客户务必在2007年12月31日前,到您的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及第三方存管签约开通手续,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合格账户,我司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其采取限制转托管(转指定)、限制存取款、限制交易等控制措施。因客户自身原因未及时规范账户并开通第三方存管业务,影响到客户资金正常存取和证券交易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有关东海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相关情况,客户可咨询各开户营业部或登陆东海证券网站:www.longone.com.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标签:东海证券 工商银行 合作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农业 全力 人民币 商业银行 上海 上海证券报 投资者 证监会 中国 中国银行 
品种:(0165.HK)中国光大 (0257.HK)中国光大 (600036)招商银行 (601166)兴业银行 (601328)交通银行 (601398)工商银行 (601939)建设银行 (601988)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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