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唯一控股股东
江西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水公司”或“该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5%)质押给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用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委托
北京银行 双榆树支行贷款
人民币20000万元给江水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10月8日。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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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00789)江西水泥 (601169)北京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