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
正进行
设备采购的商务洽谈,按惯例,在采购设备合同签订后7-10天内只需支付设备总价的30%预付款,设备供货周期一年,发运前再付余款。在此期间资金应至少有半年闲置,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降低财务费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临时短缺,公司董事会拟将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次日起计)。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承诺将由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二、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2、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国海证券”)和
保荐代表人范文明、吴环宇保荐意见:基于
深圳惠程 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深圳惠程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深圳惠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深圳惠程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成本,且并未违反其在《深圳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深圳惠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深圳惠程已承诺为了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需要随时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小企业 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国海证券作为保荐人,同意深圳惠程将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出具的《国海证券关于深圳惠程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三)》。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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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02168)深圳惠程 (395003)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