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合同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24日,子公司浙江友宁钢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友宁公司”)与浙江省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舟土资合补字[2007] 号)。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本协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舟土资合(2007)48号合同的变更约定。

  2、出让人同意将合同原受让人主体由宁波联合集团 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变更为浙江友宁钢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变更后,原合同规定的进出口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浙江友宁公司承接。浙江友宁公司为进出口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次合同变更是进出口公司钢制品业务整合的需要。

  进出口公司曾于2007年7月12日与出让人签订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舟土资合[2007]48号),详情请见2007年7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备查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舟土资合补字[2007]12号)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三日
标签:上海 浙江 中国 
品种:(0373.HK)联合集团 (600051)宁波联合

TOP

今日热门




汗一把 加书签 取网址 提意见 退前页 回页头 到首页 关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