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3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于2007年8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中油酒店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韩平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董事费元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练兵先生因病无法出席,委托董事张桂先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费元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三鑫(大亚湾)幕墙产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鑫股份香港崎陞国际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三鑫(大亚湾)幕墙产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三鑫股份出资700万元(占70%),崎陞国际出资300万元(占30%)。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主营业务:设计、生产和销售建筑幕墙单元及其相关产品,并承担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施工;产品主要以外销为主。崎陞国际有限公司与三鑫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惠州大亚湾三鑫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按照公司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大亚湾三鑫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亚湾三鑫节能幕墙产品生产基地”的承建主体,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采取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对该公司增资扩股。现募集资金已到位,拟将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大亚湾基地项目建设,需增加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大亚湾三鑫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1亿元。

  (三)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大亚湾三鑫节能幕墙产品生产基地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加快大亚湾三鑫节能幕墙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在2007年1月至2007年8月募集资金到位前以银行贷款7,100万元和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现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预先累计投入的10,164.11万元(含2006年已投入的2,412.54万元)中的1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已委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07年8月20日的投入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国信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已出具“关于三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5,780万元拟用于“年产140万平方米低辐射(LOW-E)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拟将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次日起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承诺将由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已出具“关于三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增加“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66%的股权,现公司决定增加对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的投资,股权比例由现在的66%增加到70%,三鑫精美特其他股东合计占30%,以2006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3元作价,本公司需新增投资61.2万元。

  (六)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杨林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东方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董事杨林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不再担任董事,其辞职申请已于2007年8月23日送达董事会生效。

  (七)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余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方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余霄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余霄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内容的议案》

  有关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九)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冯琳琳为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证劵事务代表冯琳琳简历,女,28岁,本科学历。2001年7月~2004年8月,工作于深圳市海大居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今,工作于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总经理秘书。

  (十)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

  附件一:

  候选董事余霄先生简历

  余霄,男,1970年7月15日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教育背景

  1987年-1991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1年-1993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专业学习 取得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3年-2007年在贵州双阳飞机制造厂先后任经营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副厂长、总会计师、厂长等职。

  2007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因此,余霄与持有公司7.47%股份的股东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持有公司20.51%股份的股东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余霄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霄无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内容

  1、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原文为: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0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于2007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修改第一章“总则”第六条

   原文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00万元。

  3、修改第一章“总则”第十九条

  原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600万股,均为普通股。

  4、修改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八十条

  原文为: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修改为: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在审议《中小企业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所列举的重大事项时安排网络投票。

  5、修改第五章“董事会”第一百零九条

  原文为: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投资、担保、关联交易、收购或出售资产等事项:

  (一)单项不超过1000万元的对外长期投资;

  (二)公司不得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如因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对除上述单位或个人以外的单位担保时,董事会决定单项对外担保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

  (四)单项收购、出售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

  修改为: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投资、担保、关联交易、收购或出售资产等事项:

  (一)单项不超过1000万元的对外长期投资;

  (二)公司不得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如因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对除上述单位或个人以外的单位担保时,董事会决定单项对外担保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

  (四)单项收购、出售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修改第九章“通知和公告”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一条中,涉及关于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由于公司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均修改指定为《证券时报》。

  7、增加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以下各条顺延。

  增加为:

  第一百八十八条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标签:北京 玻璃 贵州 航空 航空航天 会计 建筑 交易所 理财 人民币 深圳 审计 收购 投资者 网络 委托理财 香港 销售 信息技术 元和 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证券时报 中国 中小企业板 
品种:(002163)三鑫股份 (395003)中小企业

TOP

今日热门




汗一把 加书签 取网址 提意见 退前页 回页头 到首页 关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