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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华星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12日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9月26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场会议于2008年10月8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投资者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08年10月7日下午15:00至2008年10月8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庆祖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6人,代表股份71,714,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9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47,209,4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78人,代表股份24,504,6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1%。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其中庆祖森、谢平、李辉、纪祖焕、盛学龙、庆珺作为关联股东,其合并持有的46,591,687股对全部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l、审议通过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2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3 激励对象所获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4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5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6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与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5,061,7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反对60,6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弃权0股。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8 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25,064,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46,8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1.10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5,065,1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反对46,2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30,5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反对46,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弃权145,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8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
3、审议通过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4,930,5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反对45,1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弃权146,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7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星化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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