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因为贷款提供担保需要,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新湖创业 ”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将持有的“新湖创业”23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荡支行;因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中信银行 委托贷款提供担保需要,将持有的“新湖创业”3334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浙江吉盛
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已于2008年9月27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标签:创业投资 化学 农业 上海 浙江 中国
品种:(600840)新湖创业 (601998)中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