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新联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055,424股,占公司总股本12,100万股的42.19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胜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具体如下:
关于选举周天爵先生出任董事的议案,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周天爵先生出任公司董事。
关于选举占必文先生出任董事的议案,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占必文先生出任公司董事。
关于选举魏彦先生出任董事的议案,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魏彦先生出任公司董事。
关于选举王保林先生出任董事的议案,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王保林先生出任公司董事。
关于选举梁建新先生出任董事的议案,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梁建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
关于选举刘顺强先生出任董事的议案,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刘顺强先生出任公司董事。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08年8月30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具体如下:
关于选举王胜彬先生出任独立董事的议案,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王胜彬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王强先生出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王强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魏现州先生出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魏现州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以上独立董事履历公司已提交
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一)、(二)表决结果通过了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周天爵先生、占必文先生、魏彦先生、王保林先生、梁建新先生、刘顺强先生、王胜彬先生、王强先生、魏现州先生组成。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祥兴先生出任监事的议案, 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李祥兴先生出任公司监事。
关于选举刘筑川先生出任监事的议案, 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刘筑川先生出任公司监事。
关于选举管静女士出任监事的议案, 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管静女士出任公司监事。
关于选举廖长风先生出任监事的议案, 以51,055,424股同意,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廖长风先生出任公司监事。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08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表决结果通过了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李祥兴先生、刘筑川先生、管静女士、廖长风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余以波先生组成。
(四)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55,424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石陶然、张怡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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