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 【重要提示】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8日证监许可【2008】521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
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
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沿江
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
设立日期: 2002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谭思马 联系电话: 020-83936180 联系人: 潘晓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梁伟文先生,代理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越信隆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华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董事兼副总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等。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选举通过,拟任公司董事长,有关任职程序正在办理中。该次会议同时授权梁伟文先生在其任职资格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詹松茂先生,董事,总经理,管理学硕士。历任
中国投资 银行广东省分行(现为国家开发银行广州分行)国际业务部经理,
美国洛杉矶美华国际企业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招商银行 广州分行大德支行行长,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城营业部总经理、广州环市中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等。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05年8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
高燕女士,董事,法学学士。历任
北京金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部总经理,
新希望集团
金融事业部、
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等。
陈炳华先生,男,硕士,会计师。曾任
广州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对企业财务管理有较丰富的经验。现任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栗建伟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供销处干部,广东
美的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现任广东美的集团董事副总裁、战略发展部总监。
高宝明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学士。历任新鸿基银行助理主任,东洋信托银行
信贷主任,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项目信贷经理,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BNP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金榜融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行政总裁。
魏明海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历任
江西财经大学助教,中山大学会计系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中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中国
南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祖耀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高级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律师。
郭平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
湖南财经学院财政系讲师、教研室主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副教授、系副主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
曾巧女士,监事会召集人,管理学学士。历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助理,美的集团审计部审计经理,现任美的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
姚万义先生,独立监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办公厅主任、副局长、常委等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北京证
券业协会理事长。
曹萍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律师。曾任原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
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进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苏文锋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外贸经济系党支部书记,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大德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监等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08年9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龙苏云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总监,经济学学士。历任南方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营业部经理、
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总监等。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詹松茂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董事、总经理;
龙苏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刘保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彭培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发展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助理。
杨绍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助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
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帐,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
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
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7、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8、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
19、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财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严格履行《反洗钱法》规定的
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26、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7、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财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财产,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
公开信息披露和
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1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489.94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交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自1987年重新组建以来,交通银行各项业务和机构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在我国156个城市设有营业网点,全行员工6万余人。截至2007年年末,资产总额为21036.26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05.13亿元人民币。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成功在香港
主板市场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商业银行。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成功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2006年,荣获2006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TOP 10)(银行类)排名第二,并获得2006年“中国十大诚信品牌”(唯一入选银行)。2007年,根据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2007年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交行的总资产排名上升至第69位,一级资本排名第68位,还连续三年蝉联世界品牌实验室“银行类中国品牌年度大奖(No .1)”。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100余人。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李军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副总经理、行长,交通银行总稽核、董事、常务董事、执行董事、副行长;2006年9月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王滨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主管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
天津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06年1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
谷娜莎女士,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信托部代理业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规划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内控巡查处处长;2001年1月任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7年年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6只,包括普惠基金、安顺基金、汉兴基金、科汇基金、科讯基金、
科瑞基金、
华安创新 基金、
国泰金鹰 增长基金、
华夏债券 基金、泰达荷银合丰系列基金(成长、周期、稳定)、鹏华普天系列基金(债券、收益)、海
富通精选基金、博时现金收益基金、易方达50
指数基金、
融通行业 景气基金、鹏华中国50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基金、
富国天益 价值基金、
华安宝利 基金、中海优质成长基金、
银河银富
货币市场基金、银华
货币市场基金、泰达
荷银预算 风险基金、
万家公用 事业基金、
天治核心 成长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
长城久富 核心成长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
华夏蓝筹 核心基金、
博时新兴 成长、华安策略优选。此外,还托管了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保险资产、企业
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等11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三千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监察守则》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
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
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 法定代表人:谭思马 总经理:詹松茂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180 网址:www.gefund.com.cn 联系人:潘晓毅 2、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名称: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名称: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名称: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热线:96528 网址:www.nbcb.com.cn 名称: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301栋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网址:www.18ebank.com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 系 人:王江川 客户服务热线:020-87320991、020-87320595
网址:www.gzs.com.cn 名称:中信建投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416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网址:www.gtja.com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名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26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网址:www.gf.com.cn 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名称: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名称: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名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传真:0755-8249218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F、28A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www.axzq.com.cn 名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8-50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6338 网址:www.PA18.com 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8635 传真: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37865026 传真:020-378650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电话:0769-22119351 网址:www.dgzq.com.cn 名称: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法定代表人:范剑 电话: 023-63786397 传真: 023-63786312 客户服务电话:023-63786241 网址:www.swsc.com.cn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网址:www.xyzq.com.cn 名称: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0551-2634400 网址:www.gyzq.com.cn 名称: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联系人:魏海 客户服务电话:010-62267799 网址:www.hysec.com 名称: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70351 网址:www.scstock.com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客户服务电话:0791-6285337、0791-6288690
网址:www.gsstock.com 名称: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国贸大厦A座30层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名称: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名称: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158588 传真:0512-65158028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 法定代表人:谭思马 电话:020-83282872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左朝阳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内 法定代表人:江亚芳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江亚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3-15号耀中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