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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9月9日,亿阳信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08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函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人民币。

  二、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 哈尔滨文化宫支行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敞口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敞口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授信项下可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银票保证金比例50%。

  上述申请由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以全票同意通过了授权刘冬艳代表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签署与上述银行之间的相关手续事宜。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9日
标签:电子 光大银行 人民币 亿阳 中国 
品种:(0165.HK)中国光大 (0257.HK)中国光大 (600036)招商银行 (600289)亿阳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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