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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联华合纤 、联华B股 编号:临2008-019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9月8日,本公司接到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通知:2008年3月5日至2008年9月4日期间,东方资产共计从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7,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截止目前,东方资产已累计出售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59,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前,东方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2,051,3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74,0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7,304股。
本次减持后,东方资产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74,026股,占公司总股本0.45%,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74,0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0日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华合纤

A 股代码:6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住所:北京市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邮编:10014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 年9 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8,359,740股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联华合纤、上市公司:指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资产: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变动。
本报告:指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注册资本:100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 003246

组织机构代码:71092545-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济性质:国有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银行 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1999年10月27日至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国税西字110102710925454号

联系电话:010-66507645

联系人:卫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背景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于1999 年10 月27 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公司总裁和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 亿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60 亿元,外汇5 亿美元,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和处置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梅兴保

总裁

中国

北京市






四、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重大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16.87%国有法人股江西长运 股份有限公司5.66%国有法人股、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7.07%国有法人股、通化金马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8%国有法人股、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5.95%国有法人股,北京赛迪传媒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3.69%国有法人股,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1.25%内资股。除此之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联华合纤股份。
2、持股计划: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联华合纤774,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 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9,133,766

占总股本比例(%):5.46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774,026

占总股本比例(%):0.46
4、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已将其持有的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8,359,740股流通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剩余持有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774,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其中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08年2月5日至2月13日期间,东方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81,0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6%);其中,2008年2月13日,东方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26,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3%);
(2)2008年2月14日至3月4日期间,东方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1,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
(3)2008年3月5日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方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7,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售的行为未损害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利益。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联华合纤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兴保

2008 年9月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联华合纤

股票代码

6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9,133,766


持股比例: 5.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774,026


变动比例: 0.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08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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