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 991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334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路演时间:2008 年 9月4 日(星期四)9:00—12:00;
2、路演网站:
中小企业 路演网(网址: http://sme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
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已刊登于 2008 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
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3日
标签:A股 管理层 交易所 科技股 人民币 上海 深圳 投资者 询价 浙江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