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市环境下,对于一个周期性行业而言,传统
估值方法可能失效。我们认为,目前煤炭行业的产业集中度正在逐渐提高,进入壁垒也越来越高,因此,煤炭行业适用于重置成本法进行估值。
首先,
核准制大大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目前,全国主要矿区都被划入“国家核准煤炭规划矿区”,所有国家矿区内的煤矿项目必须由国家
发改委核准(或授权省级发改委核准)。
其次,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也将逼迫众多小煤矿退出。2007年,
国务院批准并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提出“在2008年底前,各地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对煤等15个重要矿产资源基本完成整合工作。届时,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
再次,开采条件好、成本低、靠近
市场的煤矿资源已基本被各大国有煤炭公司瓜分,后进者很难获得优质资源。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即使是华能集团这样的大型央企,已经很难从
山西、
陕西和蒙西获得资源,只能向远离市场的西部发展。近期媒体报道,华能集团以47.5 亿元的高价,才获得
甘肃第一大煤田正宁南煤田的采矿权,合计9.3亿吨资源量。而甘肃与
中国东部缺煤区的距离,比山西、陕西等地要远得多。
因此,我们认为,煤炭企业的重置成本很高,对煤炭股采取重置成本法估值是适用的,大股东获取廉价优质资源能力强的煤炭企业还应适当溢价。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计算思路是:每股重置价值=煤炭业务每股重置价值 其他资产每股重置价值;煤炭业务每股重置价值=(采矿权价值 已投产矿井重建成本)/总股本 (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流动资产–负债–少数股东权益)/ 总股本。
关于每吨采矿权价值,不同煤矿应该是有差异的,取决于开采难易、煤的质量等。不过,目前电煤采矿权价款的市场价基本在3~5元/吨资源量(数据来源为
上市公司收购整合煤炭资源时的公告,以及市场拍卖价)。我们认为,取中值4元/吨资源量的价格,是合理的。
至于吨煤产能固定资产投资,目前一般在300~500元,露天矿除外(数据来源为部分
上市公司公告、部分上市公司的收购项目评估报告书、国家安监总局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为计算方便,我们对吨煤产能固定资产投资取350元。
当然,任何一种估值方法都有其不足,重置成本法的局限性是:只适用于信息披露非常透明完整、煤种单一、权益储量与其总储量差别不大、大部分采矿权价款已支付的公司。(陈亮)
数据来源:平安证券根据公司公告整理。注:(1)
中煤能源 平朔安太堡井工矿的采矿权价款尚余5.19亿元没有支付;
鄂尔多斯 煤
化工项目配套44亿吨煤炭资源已支付部分采矿权价款;
黑龙江煤化工项目14亿吨煤炭资源正在办理资源转让事宜.(2)
露天煤业 尚有2.7亿元采矿权价款需要在2031年之前支付;露天煤业的煤种为褐煤,发热量仅3100大卡。
煤种 资源量/地质储量 可采储量(亿吨) JORC标准下可采和预可采储量 JORC标准下可售储量 2007产量 2008H产量 2008E产量(万吨) 总股本
(亿吨) (亿吨) (亿吨) (万吨) (万吨) (亿股)
中国神华 已支付采矿权价款 180 114.8 73.2 15800 8960 18000 199
未完成支付采矿权价款
中煤能源 已支付采矿权价款 102.4 61.61 34.25 8327 4634 9200 132.6
未完成支付采矿权价款 58.0
国投新集 未完成支付采矿权价款 27.8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