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1日 2.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文翰宾馆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闫清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29,386,546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同意公司
收购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同意129,3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反对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有关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收购股权公告》,公告刊登于2008年8月16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西藏银河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日 董事长签字:
(闫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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