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8月25日以传真、邮件或送达形式发出通知,于同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9名董事全体参与了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和投票表决,监事会3名监事全体对会议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海飞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需求,公司拟以保证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分别向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借款1000万
元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具体以日后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16900万元(均系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华联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奉化设立奉化银泰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了稳步拓展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经分析研究,公司拟同意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在奉化市投资设立“奉化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投资占比10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日
标签:房地产 广东 上市公司 元和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