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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4,125,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9月4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经公司200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129号文件批准。

  2007年8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六名发行对象发行股票共计42,082,738股,募集现金1,025,325,000元及部分资产评估值:618,426,762.60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000,000股增加到402,082,738股。(详见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摘要暨股份变动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关于持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承诺如下:

  1、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限售承诺。

  三、非公开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08年6月完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每10股转增资本公积金3股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的42,082,738股增至54,707,560股;公司股本数量由402,082,738增至522,707,560。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4,125,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9月4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注:本次34,125,000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20,582,560股限售股份由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认购将于2010年9月1日上市流通。

  五、 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9月01日
标签:估值 化工 基金 交易所 金融 蓝星 上海 上市公司 证监会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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