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8月29日发出了《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由于笔误错将召开股东大会日写为2008年9月15日,故现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更正为2008年9月16日上午10:00,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鉴于200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2008年9月16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具体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9月16日上午10:00 (三)地点: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五)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9月6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七)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2 号联合广场B 座703 室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齐丽华 联系电话:(0755)82900090 传真:(0755)82900098 特此公告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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