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公告了公司第二大股东
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06年11月15日、12月20日将持有公司的2300万股和1000万股股份继续质押给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2008年8月28日,我公司接到有关函件获悉: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7日将上述合计持有公司的3300万股股份解除了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公司3300万股继续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并已于2008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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