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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8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报告期为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 基金简介

  

  二、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万家和谐 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65%×新华富时A600指数收益率+3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2、万家和谐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06年11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

  

  按照《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三、 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情况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深圳市中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管理六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公用 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双引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简介

  基金经理:路志刚,男,暨南大学金融学博士,曾任广州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监等职;2005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成立时起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张旭伟,男,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在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在东方证券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投资工作,在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成立时起任基金经理助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基金品种,无直接或间接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订和完善了公平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本报告期,本公司没有和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品种。

  (四)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2008年上半年度证券市场回顾

  2008年上半年,股票市场呈现大幅下跌走势,上证综合指数 下跌达48%,跌幅均处于全球前列。08年是中国经济非常困难的一年。上半年中国不仅面临着国内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雪灾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同时也面临着全球经济衰退、原材料价格上涨、国外需求下滑的复杂局面。中国股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上限售股解禁对市场供应冲击,前几年经过大幅上涨形成的泡沫开始破裂。在上证综合指数跌破3000点关口,政府推出限售股转让指导意见,随后又下调印花税,表明了政府要干预市场、维护市场稳定的决心。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市场大幅反弹,投资者情绪得到基本稳定。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市场对更多不确定性的担忧。6月份市场的下跌更多的是对于基本面因素的恐慌所致,地震、水灾、原油价格高涨等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对于宏观经济上市公司盈利增长不乐观的预期,越南通胀率失控、热钱加速流入我国背景下,央行在宏观数据公布前提前上调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以表明其货币从紧的决心,则成为市场恐慌性杀跌的导火索。

  (2)2008年上半年基金运作情况和业绩

  本基金在半年来的操作中也针对形势的变化,主动将仓位向新能源、煤炭等抗通胀的行业进行了倾斜,但是由于对形势的恶化估计不足,虽然在后来也采取了包括大幅减仓以及结构调整来应对,但是仓位下降不够快,仍然遭受了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使得净值遭受了较大损失。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0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2.46%。

  (五)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如果没有政策的转向,我们估计经济增长将在下半年降到10%以下。但是如果政策从“反通胀”转向“保增长”,那么下半年的增长应该可以保持在10%。估计通胀从上半年的8%回落至下半年的6%。但是增长的减速和成本的上升将进一步侵蚀企业盈利。

  在目前情况下,市场很难有大的行情,但是不排除局部或者结构性的投资机会。短期内更多的机会来自市场纠错机会:一是市场下跌幅度过大,严重脱离或者超前宏观经济的发展则存在反弹的机会;二是宏观调控过紧,经济出现硬着陆的迹象,政策出现放松带来宏观面因素的缓和市场的反弹。

  在油价高企和通胀持续的背景下,我们看好包括医疗改革、节能环保、铁路建设、电网改造、3G投资、资源定价改革等领域,行业的投资机会,以及过度悲观的预期和较为理想的现实之间的差异所带来交易性机会。

  四、 基金托管人报告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8年半年度)

  本托管人依据《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6年11月30日起托管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全部资产。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8年8月14日

  五、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3.基金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 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基金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予以追溯调整。

  2、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无。

  3、相关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 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按0.1%的税率缴纳。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本报告期内,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于上年末发生变动,因以下需要列示上年比较数据,故上表中列出了基金管理人原来股东。

  (2)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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