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昨日指出,为保持国有经济的控股地位,
上市公司的国有大股东不可能大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也可以说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大量减持股份。
他昨日在2008
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资委正会同
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建立一个动态监测系统,做到实时监测,确保
国有股转让或减持都要合法。
李荣融说,
国有股减持问题,很大一部分是
市场炒作。对于大部分
国有企业来说,目前的要求还是要绝对控股,尤其是中央企业。当然,这些股份可以流通,但为了保持国有经济的控股地位,不可能大量减持,也可以说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大量减持。“对于这些减持的管理,我们跟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股份管理的暂行办法。现在我们要做到实时监管。”
李荣融还指出,随着国有企业上市数量的增多,国资委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发生了较大变化,即对国有股东的表现随时给予关注,这要求国有股东必须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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