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汇源光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49,815,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5%,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朱开友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监事、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为四川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除依法回避表决的44,422,804股外,同意5,392,325股,占到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股东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3月5日更名为四川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在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2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时间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担保事宜。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为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刘榕、杨国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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