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力推电子仓单融资业务

  证券时报记者 游 石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仓单融资业务的发展,研究探讨仓单融资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使之更好地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日前,由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办的“仓单融资业务法律咨询会”召开。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专家领导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深圳发展银行、广发期货公司、广东南储及上期所等有关方面,分别介绍了国内仓单融资业务发展现状、期货公司仓单融资业务需求及其实践、交割仓库仓单融资业务的开展情况、上期所仓单业务的基本流程以及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

  据介绍,仓单除作为期货实物凭证外,其金融属性正日益受到重视,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商品期货进入指定交割仓库生成仓单后,由于仓单代表着相应的标准化商品,所以仓单本身就可以进行抵押或融资。因此,国外许多银行或投资银行都成立了结构性商品融资部(SCTF),直接或间接参与仓单交易,并通过具有现货背景的大型贸易商进行融资操作。

  会议认为,电子仓单融资业务作为期货市场上金融领域的业务创新,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 融资难,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期货市场进行业务创新和风险管理,实现银行、企业、期货公司、仓储公司等主体的利益共赢,对期货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的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为企业经营发展和银行业务创新的提供了较为系统、规范的服务。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便捷的融资管理和服务机制,市场各方应继续积极探索仓单融资业务,不断完善现有规范管理体系,深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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