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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增发A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7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107次工作会议审核了本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宜。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8年7月24日
标签:A股 广东 美的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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