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0日以
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7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
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一、 因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和9月向
中国农业银行茂名分行申请借款2000万
元和1000万元,借款于2008年7月和8月分别到期。公司2008年产销量扩大,原材料上涨多快,造成流动资金欠缺,故向中国
农业银行茂名分行继续申请借款30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的担保方式是:1、公司以2007年新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抵押担保;2、由茂名高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贷款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邵建聪(身份证号码:440105196812093318)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茂名分行签署授信融资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有关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茂名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或存款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低风险融资业务总金额不超过壹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邵建聪(身份证号码:440105196812093318)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茂名分行签署授信的有关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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