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实现公司多元化投资,提高投资收益,拓宽融资渠道,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出资
人民币7,000万元、
美元500万元,与
中国长江
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长航集团”)及其7家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等共同投资设立中国长航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长航财务公司”)。鉴于长航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提请
投资者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本次交易尚需获得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方能付诸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为实现公司多元化投资,提高投资收益,拓宽融资渠道,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长航集团及其7家子公司、交银国际等共同投资设立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美元500万元,出资比例为21%。
长航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7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共同投资行为构成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于2008年7月11日以传真和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7月14日召开,公司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段彦修董事在国外出差没有参加本次会议,也没有办理委托手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中国长航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在会议表决阶段,刘锡汉、朱宁、李万锦、徐瑞新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因此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一)长航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我国
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以
江海联运为核心能力,是我国航运企业中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物流服务的航运企业,也是国家首批57家试点企业集团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之一,现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日期:1950年。注册资本:261,849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锡汉。主要经营业务:长江干线和干支直达、江海直达、沿海、近洋、远洋货物的干散货、
石油、液化气、
集装箱运输,同时经营长江干线客运、国内外
旅游等业务。
(二)长航集团
船舶重工总公司:系长航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注册资本75,276.2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文德。公司经营范围:船舶、
金属结构;机电
设备;
化工机械设备设计、制造、维修;工程总承包;空调、制冷系统设计、安装、维修;船舶
销售;物资供应(国家专控除外),技术咨询,旅行服务,水上加油加水及生活用品供应,装潢设计、安装,
房屋建筑、维修。
(三)
长航凤凰 股份有限公司:系长航集团旗下
上市公司,长航集团持股27.27%,为控股股东。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15日,注册资本67,472.23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锡汉。公司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内河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国际船舶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0年3月2日);船舶租赁、销售、维修及技术开发;引航、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业务;劳务服务及水路运输相关业务;综合物流;对交通环保产业、交通科技产业的投资;高
新科技产品研制、开发及应用(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四)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系长航集团与中石化合资联营,长航集团股比50%。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7日。注册资本:3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邹晓瑜。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
石油制品、淡水的销售、
仓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料供应;房屋及船舶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中介服务。
(五)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系长航集团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成立日期:1975年10月1日。注册资本:113,16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涛。主要经营业务:主营长江航线石油及
其制品储运业务。
(六)上海长江轮船公司:系长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52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路。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干线及其支流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长江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长江中下游普通客船运输,黄浦江旅游客船运输(以上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长江中下游客货运输。国内沿海货物运输。江海直达货物运输业务。近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有效期至2010年12月10日),各项旅客服务,修造船、
汽车货运。附设分支
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七)
深圳长航滚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系长航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198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6,8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锡汉。经营范围:从事近洋国际货物运输;深圳与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
港口间的货物;销售各类船用机械及配件、化工产品及船用电器;柴油机修理;
仪表修理业务;沿海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配给、管理;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
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船舶买卖、租赁以及其它船舶资产管理、机务、海务和安排维修;船员招聘、训练和配备;保证船舶技术状况和正常航行的其他服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本年度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长航财务公司是以中长期
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在武汉。长航集团出资比例为26%,为控股股东,其余均为参股股东,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美元500万元,出资比例为21%。具体出资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出资方单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13000 26.00 2 长航集团船舶重工总公司 ¥7000+$500 21.00 3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7000+$500 21.00 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6000 12.00 5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2500 5.00 6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2000 4.00 7 上海长江轮船公司 ¥1500 3.00 8 深圳长航滚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500 3.00 9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500 5.00 合 计 ¥50000 10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长航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股东均以现金出资,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美元500万元,出资比例21%,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大力打造“VLCC、MR和特种品”三大运输船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投资长航财务公司,使其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可以进一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经过初步估算,长航财务公司可实现年利润18,000万元,公司可实现年投资收益2,835万元。
为了防范财务公司运作后的资金占用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要求公司应在财务公司《章程》、出资协议等文件中明确提出相关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切实避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同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各项规定。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该议案事前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拟与长航集团及其子公司、交银国际等共同投资,设立中国长航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参与投资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此项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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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00520)长航凤凰 (0934.HK)中 石 化 (601988)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