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3 年、2004 年、2005 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06 年5月15日被
深圳证券
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 年 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并于2007年5月11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7 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监管函[2007]第50号《关于同意受理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 年5月18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函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筹划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事宜,公司的股改工作也将与相关重组组合进行,公司董事会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截止本公告日,在债务重组方面,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重组事宜已达成意向,相关审批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方面,与重组方就资产重组事项初步拟定了重组方案,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评估、
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股改工作方面,公司聘请的股改保荐
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协助本公司拟定股改方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仍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有关重组、股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待有关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将尽快启动并完成相关重组、股改工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恢复上市补充审核材料。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06、2007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止本公告日,导致审计机构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的相关影响事项尚未消除,公司重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按深交所要求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
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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