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浦东
路桥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浦东建设 ”、“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
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一)本次增发股票的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增发A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本次发行”)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65号文核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增发的12,000万股A股将于2008年7月8日上市流通,本次增发的股票不设持有期限制,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08年7月8日 3、股票简称:浦东建设 上市首日简称:N浦建 4、股票代码:600284 5、本次增发前股本总数:22,600万股 6、本次新增上市股份:12,000万股 7、本次增发后股本总数:34,600万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5年12月21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浦发集团持有的11,300,000股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持有的67,042,466股将于2008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过网上申购并获配售20,330,000股公司本次增发的
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增发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99,670,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