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
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2号),
广西目前的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其中涉及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占60%股权)电厂的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单位 装机容量(万千瓦)
原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调整后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电价调整额(元/千瓦时)
合山电厂(扩建)
66 0.3771 0.4107 +0.0336 合山电厂(老厂)
11 0.3427 0.4107 +0.0680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广西桂冠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4日
标签:电力 广西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