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价调整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2号),广西目前的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其中涉及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占60%股权)电厂的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单位

  装机容量

(万千瓦)

  原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调整后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电价调整额

(元/千瓦时)



  合山电厂(扩建)

  66

  0.3771

  0.4107

  +0.0336



  合山电厂(老厂)

  11

  0.3427

  0.4107

  +0.0680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广西桂冠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4日
标签:电力 广西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