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至到2008年7月3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达到跌幅限制,且累计偏离值超过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

  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二)公司2008年6月25日公告了本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2008年7月4日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自下个交易日起停牌,2008年7月7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日。

  (三)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者该事项的有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
标签:股权分置 交易所 上市公司 深圳 投资者 新股 衍生 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