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8年6月1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中航地产 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淮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史长波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支付款项26,980万元,收购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佳利商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佳利商城物流园有限公司、江西佳利商城新天地广场有限公司各67%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08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股权出让方情况介绍:

  1、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王原江,注册地址:上饶市带湖路78号三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商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6,239万元,负债总额4,700万元,净资产1,540万元,净利润-58万元。

  2、厦门淮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68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惠光,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1308室,经营范围:对房地产、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及开发。

  厦门淮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3, 942万元,负债总额12,726万元,净资产1,216万元,净利润-173万元。

  3、自然人史长波,性别:男,年龄:43,身份证号:362321196503300013。

  上述两家公司及自然人史长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两家公司及自然人史长波本次转让的各项股权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等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二)股权收购方情况介绍

  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750万元,法定代表人:伍倜,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830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设计与咨询、室外装饰工程、物业管理。

  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3,828万元,负债总额1,078万元, 净资产2,750万元。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圳中航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江西省南昌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厦门淮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自然人史长波持有的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2%股权,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佳利商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67%股权、江西佳利商城物流园有限公司67%股权、江西佳利新天地广场有限公司67%股权。

  1、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继新,注册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逸樟轩大楼二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8,207万元,负债总额11,707万元, 净资产6,500万元。

  截止2008年4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9,211万元,负债总额12,719万元, 净资产6,492万元,净利润-8万元。

  2、江西佳利商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原江,注册地址:上饶市带湖路78号三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商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说明的除外)。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7,310万元,负债总额5,729万元, 净资产1,581万元, 净利润-40万元。

  截止2008年4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7,143万元,负债总额5,798万元, 净资产1,345万元,净利润-236万元。

  3、江西佳利商城物流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原江,注册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76号,经营范围:物流配送、包装、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4,953万元,负债总额2,345万元, 净资产2,608万元。

  截止2008年4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6,507万元,负债总额4,250万元, 净资产2,257万元,净利润-351万元。

  4、江西佳利新天地广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原江,注册地址:上饶市带湖路7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8,562万元,负债总额6,982万元, 净资产1,580万元。

  截止2008年4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7,602万元,负债总额5,980万元, 净资产1,622万元,净利润-1万元。

  截止2008年4月30日,上述四家公司净资产合计11,716万元,按本次股权收购比例67%计算对应的四家公司净资产合计为7,850万元。

  上述四家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拥有的商住开发性质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各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宗地详情如下:

  上述四家公司拥有前述土地使用权宗地为连片地块,合计土地面积为634,700平方米,约合952亩,规划综合容积率为1.48,预计总建设规模约9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58万平方米,市场及商业约37万平方米。

  本次股权转让收购方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家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133-1、第133-2、第133-3、第133-4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如下:

  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账面净值6,49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9,544万元。

  江西佳利商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账面净值1,34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4,140万元。

  江西佳利商城物流园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账面净值2,25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5,474万元。

  江西佳利新天地广场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账面净值1,62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1,193万元。

  截止2008年4月30日,上述四家公司净资产评估值合计40,351万元,按本次股权收购比例67%计算对应的四家公司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27,035万元。

  上述四家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等方面均无任何关系。四家公司均无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事项,均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金额合计:26,980万元

  2、付款安排及支付方式:

  (1)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按照协议约定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000万元;

  (2)自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8000万元;

  (3)第三笔股权转让款:2008年第三季度末及第四季度末各支付3000万元;

  (4)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于2009年3月份另行商议;

  (5)担保事项:

  ①股权出让方以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持有的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佳利商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佳利商城物流园有限公司、江西佳利商城新天地广场有限公司各33%股权向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质押,作为股权转让的履约保证。

  ②股权出让方以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史长江先生持有的江西三清山金沙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本协议履行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江西三清山金沙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6,769万元,负债总额5,229万元, 股东权益1,540万元,净利润-247万元。

  以上股权转让款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3、协议的签署日期:2008年6月15日。

  4、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交易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定价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协议价格,由交易各方参考评估价格并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而定。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

  六、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土地储备634,700平方米,约合952亩,整个项目规划综合容积率为1.48,预计总建设规模约9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58万平方米,市场及商业约37万平方米,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开发规模提供了有力支持。佳利项目位于江西省内,是公司地产业务的重点发展战略区域,收购该项目,能实现聚焦式的战略布局,完善公司的土地储备结构,保证公司在该区域的中长期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公司地产业务在江西目标区域市场的深化拓展。上饶地区房地产市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地房地产开发商整体水平较低,中航地产可以利用地产、酒店及物业资源树立中航商业地产及高端住宅的品牌形象。该项目的产品开发类型主要是别墅、花园洋房、小高层等高端住宅,符合公司地产开发业务的产品定位。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本次股权收购专项审计报告;

  4、本次股权收购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08-29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 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一、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5,835,127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0.62%,其中在2006年4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有我公司股份数量为40,574,064股,根据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966,273股及6,966,274股已分别于2007年4月12日及2008年4月16日解除限售,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641,517股将于2009年4月12日解除限售。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现对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涉及的限售股份做出进一步承诺如下:

  1、对于其持有的本公司将于2009年4月12日解除限售股份26,641,517股,自解除限售之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年4月12日,在此期间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对于其持有的本公司截至2008年4月16日已解除限售股份13,932,547股,自2008年7月3日起至2011年4月12日止期间,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24元(若此期间有除权除息,则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9,695,94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2.35%,其中在2006年4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有我公司股份数量为14,899,622股,根据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966,273股及6,966,274股已分别于2007年4月12日及2008年4月16日解除限售,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67,075股将于2009年4月12日解除限售。

  2008 年1月21日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由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目前该股份转让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做出承诺,在股份转让完成之后承继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关于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限售期限的全部承诺。

  就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涉及的限售股份,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承诺的基础之上,做出进一步承诺如下:

  1、对于其持有的本公司将于2009年4月12日解除限售股份967,075股,自解除限售之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年4月12日,在此期间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对于其持有的本公司截至2008年4月16日已解除限售股份13,932,547股,自2008年7月3日起至2011年4月12日止期间,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24元(若此期间有除权除息,则价格作相应调整)。

  2、对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在2008年7月3日做出的有关本公司股份减持事宜的承诺,在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将全部由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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