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 年7 月3 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大学研究院B区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深圳市
拓邦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08年6月17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人,代表股份31,118,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2.2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崔宏川律师
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稅昊峰、杨小虎应邀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