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于2008年7月4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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