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6月13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设立山东高速 雪野发展有限公司的决议(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08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并经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最终确定为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具体注册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防汛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为

  注册资本:壹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业、证券业务投资;物业管理服务;房屋出租;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媒体广告除外);建筑材料、花卉、苗木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景点开发

  2008年6月24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竞买莱芜市雪野湖东岸土地的决议,投资公司参加了由莱芜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竞得土地编号为莱雪2008-4号地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6060万元。日前,投资公司与莱芜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上述土地竞拍成交确认书,相关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日
标签:房地产 公路 广告 化工 建筑 交易所 旅游 券业 山东 上海 设备 销售 证券时报 中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