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08-02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
发改委”)发出的通知,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
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自2008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华东、华北、华中、西北、东北及
南方等电网的上网电价。
1、本公司位于
山东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增值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1.75分;
2、本公司位于
四川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9分;
3、本公司位于
宁夏自治区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9分。本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因机组为脱硫空冷发
电机组,此次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84分;
4、本公司位于
安徽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0分;
5、本公司位于
河南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0分。
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本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1.714分/千瓦时,涨幅约4.77%。(按容量加权平均计算)
本公司所属电厂的电价调整情况见下表:
电价单位:元/千千瓦时 区域电厂装机容量(万千瓦)
本次调整前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上网电价 山东省邹县发电厂1-4号机组134
364.94.80%382.4 邹县发电厂5-6号机组120
379.94.61%397.4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7-8号机组200
354.94.93%372.4 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14
410.723.41%424.72 十里泉发电厂6-7号机组60
379.94.61%397.4 莱城发电厂1号机组30
364.94.80%382.4 莱城发电厂2号机组30
355.94.92%373.4 莱城发电厂3-4号机组60
370.94.72%388.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120
407.74.29%425.2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200
370.34.73%387.8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14.3426
4.11%443.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29
370.94.72%388.4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89
360.14.86%377.6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93
360.064.87%377.6 四川省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60
369.25.66%390.1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6号机组180
347.86.01%368.7 宁夏自治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120
251.43.34%259.8 安徽省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120
371.03.23%383.0 河南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132
349.25.73%369.2 以上调整后的上网电价自2008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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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600027)华电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