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08-02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出的通知,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自2008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华东、华北、华中、西北、东北及南方等电网的上网电价。
1、本公司位于山东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增值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1.75分;
2、本公司位于四川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9分;
3、本公司位于宁夏自治区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9分。本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因机组为脱硫空冷发电机组,此次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84分;
4、本公司位于安徽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0分;
5、本公司位于河南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0分。
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本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1.714分/千瓦时,涨幅约4.77%。(按容量加权平均计算)
本公司所属电厂的电价调整情况见下表:

电价单位:元/千千瓦时



区域

电厂

装机容量

(万千瓦)

本次调整前


上网电价

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


上网电价



山东省

邹县发电厂1-4号机组
134

364.9

4.80%

382.4



邹县发电厂5-6号机组
120

379.9

4.61%

397.4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7-8号机组
200

354.9

4.93%

372.4



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
14

410.72

3.41%

424.72



十里泉发电厂6-7号机组
60

379.9

4.61%

397.4



莱城发电厂1号机组
30

364.9

4.80%

382.4



莱城发电厂2号机组
30

355.9

4.92%

373.4



莱城发电厂3-4号机组
60

370.9

4.72%

388.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120

407.7

4.29%

425.2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200

370.3

4.73%

387.8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4.3
426

4.11%

443.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
29

370.9

4.72%

388.4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89

360.1

4.86%

377.6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93

360.06

4.87%

377.6



四川省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
60

369.2

5.66%

390.1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6号机组
180

347.8

6.01%

368.7



宁夏自治区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20

251.4

3.34%

259.8



安徽省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20

371.0

3.23%

383.0



河南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32

349.2

5.73%

369.2



以上调整后的上网电价自2008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日
标签:安徽 电机 电力 电力供应 发改委 河南 华电国际 南方 宁夏 山东 四川 
品种:(600027)华电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