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公司经向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管人员核实,目前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6月27日、6月30日、7月1日,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内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经营生产正常。
2、经函证,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华盛江泉集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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