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深鸿基  公告编号:临2008-08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为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事项详见“公司为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深鸿基  公告编号:临2008-09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500万提供担保。

  贷款人(即债权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

  借款人(即债务人):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整。

  该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08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迅达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

  法定代表人:高文清

  经营范围:出租小汽车(持公共交通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汽车配件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迅达公司100%的股份。

  截止2008年5月31日,迅达公司总资产为42215万元,总负债为194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其中贷款总额1616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22744万元、净利润44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订的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借款合同》(主合同)及其从合同。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经研究,认为此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迅达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为46%,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8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8475万元,占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1475万元,为外单位——深圳鸿基出口监管仓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深圳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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