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
000429 、
200429 公告编号:2008-03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5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7,117,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及投资
基金每10股实派2.16元现金,
B股股东暂不扣税)。
B股股东的现金股息折算价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分红派息决议规定:“B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的外币折算价以2007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第一个工作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银行卖出价确定。”本次购汇之日为2008年5月21 日,B股现金股息按港币兑人民币的银行卖出价(1港元=0.8935元人民币)折为港币支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本次分红派息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7日,除息日为2008年7月8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7月7日,除息日为2008年7月8日,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1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08年7月7日下午
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08年7月10日(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7月7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股息于2008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凭股权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股息划入经该股东盖章确认的指定帐户。A股高管锁定股份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3、 B股股东的股息将于2008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B股股东在2008年7月10日办理"粤高速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本结构不变。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 系 人:梁继荣、王莉 联系电话:(020)83731388-233、83731388-239 传 真:(020)83731363 地 址:广州市白云路85号 邮政编码:510100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标签:A股 B股 分红 公路 广东 基金 交易所 人民币 人民银行 深圳 邮政 证券交易所 证券商 中国
品种:(000429)粤高速A (200429)粤高速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