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重庆智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函告通知,该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4,000,000股股份,质押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重庆智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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