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经全体董事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普阳煤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续建10万吨/年电石二期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续建10万吨/年电石二期工程。
2、经7名非关联董事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云南
云天化 联合商务有限公司
销售液碱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